癡漢司機強揉少女胸還裝傻 法官重判3年4月

高雄東南客運高姓公車司機去年10月晚間涉嫌揉胸強吻一名熟睡的女高中生,企圖以性騷擾脫罪,高雄地院車上監視器判定強暴證據確鑿,依加重猥褻等罪重判3年4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東南客運高姓公車司機去年10月晚間駛抵終點站時,見車上無乘客,竟趁機揉胸強吻一名熟睡的女高中生,還一度用手勒住少女頸部,少女驚嚇掙脫後衝回家報警。司機一度裝傻企圖脫罪,高雄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打臉司機,依加重猥褻等罪重判癡漢司機」3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高男平日爲東南客運紅18路線駕駛,去年10月7日晚間6時許,他開着公車抵達終點站,1名穿高中制服的16歲少女還在熟睡,高男藉機靠近,用手掌貼着少女右胸上下游移揉捏。

少女被摸驚醒後,高男還故作暖男詢問「妳睡着了嗎?」,同時還把身體壓低,用左手環繞少女頸部,強吻嘴脣右手直接撫摸少女左胸,少女嚇得高聲尖叫掙扎,推開高男後逃回家,在母親陪同下報警。

高男審理時承認有不禮貌的行爲,也表示後悔並道歉,但只坦承性騷擾,沒有猥褻少女的意思,企圖脫罪。

合議庭勘驗車內監視器影像發現,高男明顯有觸摸揉捏少女胸部動作,甚至強吻並緊摟,已屬強暴的手段考量高男事後已向少女母親道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9月、利用駕駛供公衆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猥褻罪判3年2月,共執行3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