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文憑到當鋪上班 男子假鑽掉包真鑽變賣判刑

臺中地院資料照。(黃國峰攝)

陳姓男子到1家當鋪上班月餘,竟將店內2顆各價值新臺幣19萬餘元的1克拉鑽戒,以假鑽戒掉包,拿去共以13萬元賣掉,花用一空。當舖老闆發現後提告,還發現他僞造大學畢業證書來應徵。陳男有意和解,並償還鑽戒,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及業務侵佔罪判1年5月,緩刑4年,並提供義務勞務等。

判決書指出,陳男高職肄業在夜市擺攤,2018年6月間僞造科技大學畢業證書,持向某當鋪應徵錄取,他同年7月26日,自備假鑽戒加上當鋪標籤,趁隙將店內價值19萬餘元的1克拉鑽戒掉包,藏在褲袋內帶出。28日又以同樣手法,再盜取另顆價值19萬多的1克拉鑽戒,2顆鑽戒共變賣13萬元,花用一空。

當鋪老闆發現後追查,陳男避不見面,老闆進一步查出他的畢業證書也是僞造而提告。陳男坦承犯行審理期間並買回鑽戒還給當鋪老闆。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及業務侵佔罪判處1年5月,緩刑4年,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並提供義務勞務16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