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安眠藥被同事性侵!上樓梯先吵一架 法官認「有意識」判無罪

女子指控同事趁機硬上,卻被法官發現是意識清醒的。(圖/示意照/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楊姓已婚男子前年5月間某日凌晨和女同事小美化名)一同下班,得知對方心情不佳,便用通訊軟體LINE邀約女方喝酒,隨後將人載往住處,並趁小美服下安眠藥精神安定劑後又喝酒之際,強脫褲子硬上得逞。臺中地院認爲,被害人雖有服藥,但仍能和被告樓梯間吵架,因此認爲女方爲意識清楚,判楊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前年5月1日凌晨下班時,得知小美心情不佳,將人約出來喝酒聊天后,又將人載至住處,同日上午7、8點看見對方服用安眠藥、精神安定劑又喝酒,呈現昏昏欲睡得症狀,上前脫下女方衣褲性侵得逞。

被害人稍微清醒以後,發覺自己遭到侵犯,開始直問楊男,雙方爆發爭執,男方氣憤離去,自己跟着離開,最後,行經南屯區五權西路田心三巷岔口,因爲意識不清坐在路旁遭到民衆報警,全案也因此曝光

對於女方指控,楊男承認當天有在人返回住處,2人有喝酒聊天,但是否認有乘機性交,他辯稱,「當天我跟對方在客廳飲酒後,小美就說要去上廁所就進入我房間了,結果看她進去半小時以上都沒有出來,前往關心就發現女方把衣服脫掉躺在牀上,她還牽我的手說『能不能讓我開心一下』,就被拉上牀了,接着就和女方發生關係了。」

另外,楊男兒子證稱,「當天早上我在睡覺,聽到門外男友講話很大聲,我打開房門看發現他們在吵架,結果女方就衝過來大吼『你爸嫖妓』、『你爸是禽獸』,我看小美有點站不穩,像是喝酒醉的感覺,但告訴人說話還蠻正常的。」

合議庭勘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女方有說最近身體不好,被告有表達關心之意,且雙方聊天的話題感情家庭,顯示交情頗佳;且當日驗傷的人員作證說,女方是可以清楚回答問題,因此將被告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