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工程落後恐違約 經濟部祭罰則:逾期每月扣8%保證金

離岸風電示意圖。(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林淑慧/臺北報導

外傳海能風場疫情影響導致工程落後,引發聯貸銀行主管機關繃緊神經經濟部能源局今(23)日表示,海能風場已展延一次,屬不可抗力因素,未來如果無法如期履約亦有相關罰則,違約將按逾期月數每月扣減8 %保證金,最重可就逾期期間改採回避成本躉購其生產電力

依據經濟部與海能風電的合約,海能風場獲配109年376 MW容量,應於今年底完成風場完工並聯,但外傳海能風電因疫情影響導致水下工程進度落後,已向聯貸銀行釋出工程展延訊息,遭外界質疑工程進度落後恐讓工程費超支,也影響國內再生能源供電目標時程

能源局官員指出,海能風場去年遭遇疫情導致工程延宕,因此提出展延申請,經濟部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疫情影響確屬不可抗力因素,同意其水下基礎設置期限展延半年,並請海能公司提出精進趕工計劃,以達成原合約進度。目前皆依行政契約規定管控風場建置進度。

經濟部重申,各離岸風場開發商均應依其與經濟部簽訂之行政契約約定,如期履行承諾商轉義務若未依承諾期程完工,依約應負違約責任。

依據經濟部與海能公司的行政契約,業者如果未能如期完成風場,經濟部應按逾期月數,每月扣減履約保證金總額8 %之違約金;如逾期月數累計達12個月仍未如期完成,將按開發商簽訂購售電契約當年度迴避成本或公告費率取其低者躉購全部電能,自購售電契約最後1日向前起算,計入20年躉購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