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追咬…身障男「放藏獒」撕咬浪犬 最高可罰15萬元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6月中旬網路上流傳一段「男子藏獒浪犬」的影片,引發高度關注。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獲報後展開調查,請藏獒飼主林先生到所說明,因違法事實明確,全案依動保法進行裁處。目前,遭咬的浪犬「小黃愛狗人士方聖昀暫時安置並節育,等待有緣人給牠一個家。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調查指出,藏獒飼主林先生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肢障人士,因所飼獒犬未依規定作好必要之防護措施,又礙於行動不便無法即時制止,致所飼養獒犬攻擊其它犬隻受傷,他也當場坦承犯行

案件調查期間,臺灣防虐協會等多個民間動保團體都相當關切,其中,臺北市長動物協會更協助捕捉遭咬的浪犬「小黃」,並由臺南愛狗人士方聖昀幫忙送醫、安置。獸醫檢查後發現,小黃傷到了𣎑關節筋骨也有拉傷,其餘並無大礙

防疫所人員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50,000以下罰鍰,請家中飼養寵物的民衆應注意相關規範,以免觸法

對此,北市長照動物協會遊姐認爲「裁罰太低」,「原本飼主承諾支付小黃醫療費用及給予小黃送養前的暫時中途費一萬元,也願意向社會大衆道歉,但事後卻反悔只願意接受防疫所裁罰,不但未信守承諾,還在防疲所的筆錄中再次反咬小黃先咬他,但又拿不出證據。」

藏獒飼主林先生當初在臉書社團「藏獒軍團中貼文,「那隻野狗只要我們帶狗出去散步牠都會追,我都有制止我的狗衝過去,那天是那隻狗咬了我之後,我的狗才咬牠的,請不要斷章取義」,並附上右手受傷貼紗布照片。然有網友截圖指出,有人在影片下方詢問「有受傷嗎?」林先生則回覆「沒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先前公告,獒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等犬種列爲具攻擊性之危險犬隻,飼養上述動物之飼主更應善盡飼主責任,攜帶寵物出外應備妥相關防護措施並由成年人伴同,以保障民衆與動物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