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櫻琴/有國安疑慮政府購案,如何兼顧興利與防弊

▲近期頗受關注的中國科技大廠華爲產品全球被抵制。(資料照/路透社)

陳櫻琴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曾擔任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專攻經濟法、公平交易法及政府採購法等。深入觀察灣產業法制,強調「財經正義」的重要性。

根據國發會調查,政府採購法和勞基法、環評法並列爲廠商最頭痛的三項法律,立法院新會期展開,行政院和立法院協調本會期優先法案多達47項,其中修正政府採購法是爲「拚經濟」,屬於法規鬆綁的一環,涉及民間廠商參與公共工程意願,也攸關政府採購品質和效率。

政府採購法有時被歸類爲「惡法」,主要是各級政府不時傳出弊案,造成浪費公帑現象,但爲管控招標審標決標流程,又不得不規定各種投標及驗收,程序冗長繁瑣,稱其爲「必要之惡」亦不爲過。

政府採購法修正案引起朝野立委關注,除行政院修正草案外,多達20多位立委提案修正。近期受關切的中國科技大廠如華爲、中興的產品在全球被抵制,政府購案及周邊的供應鏈如何在兼顧國安資安的前提下,提供廠商參與政府採購的商機。

根據立法院上一會期審查本法修正案,立委普遍關注提出修正動議,草案第17條增列第4項「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有對我國或外國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之必要者,其限制條件及審查相關作業事項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107年5月10日立法院議事錄

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代表說,對於有國安疑慮的採購實際運作時邀集陸委會經濟部等相關機關來討論,達成共識,透過這一條可以達到規範的目的。

但是外界擔心,這種跨部會審查,是否淪爲主管單位太多,一旦有「真中資外資」爭議個案,即淪爲無專責機關可管的窘境

觀察歷來兩岸或外人投資的審查,多以形式外觀審查,認定公司爲獨立的法人,未能深入追溯其上幾層資金來源或複雜的相互投資關係。過去臺商赴中投資,如聯電投資中國和艦案;或近日赤燭公司開發熱門遊戲軟體《還願》,背後投資人和代理商背景亦不單純,可能有港資或中資的影子。

▲《還願》遊戲。(圖/翻攝自Facebook/ 赤燭遊戲–還願預告片

因此審查有國安/資安疑慮的政府購案,應考慮援用公司法重要的「揭開公司面紗原則」,意思是關係企業的實際利益往來,要找出實質影響公司決策者,儘量追溯至可以追溯到的最後一層。

另一種防弊措施,建議可要求揭露「實質關係人資訊,目前上市櫃公司的財報,法令上除要求製作關係企業聯合財務報告外,對與公司交易的實質關係人,亦應明白揭露。坊間有多家知名企業集團或遊走兩岸的紅頂商人,並未在其屬下任一關係企業掛名負責人或董事,一旦公司與其個人有鉅額交易或租售不動產等利益往來,即屬實質關係人,此一資訊應屬公開揭露事項。

立法院上一會期並有附帶決議(第4案):爲避免辦理具國安(含資安)疑慮採購案,因採購端與投資審議委員會橫向溝通不足,造成「假外資真中資」成漏網之魚的情形,除了訂定「限制條件及審查相關作業事項之辦法」,還必須針對「尚無在臺投資設點紀錄即參與投標之外國廠商」訂定審查辦法,防範外國廠商(假外資)未在臺灣投資設點即投標我國具國安疑慮之採購案。

此一附帶決議在現階段言,具有興利與防弊功能,一方面使外國廠商在本國有據點,得標後也有利於後續的履約或售後服務,絕非採鎖國主義,也不會違反WTO自由貿易的精神。基於民主社會本質,參與廠商主動向政府申報,公開揭露關係人資訊,由公衆加以監督,以祛除有國安疑慮的政府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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