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放寬落戶條件

據遼寧“瀋陽發佈”微信公衆號5月12日消息,日前,瀋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瀋陽市進一步促進外來人口落戶若干政策措施》。

爲推動瀋陽市人口發展,以人口高質量發展支撐東北全面振興,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取消積分落戶名額限制。取消積分落戶名額、指標及分值限制,暢通外地居民來我市落戶渠道。

二、放寬學歷落戶範圍。高中畢業生,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畢業生,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三、放寬投靠落戶範圍。將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戶範圍,擴大到近親屬投靠落戶。

四、放寬購房隨遷落戶人員範圍。在我市購房並取得合法房屋手續的人員,產權人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五、放寬集體戶落戶範圍。符合我市落戶條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派出所集體戶辦理落戶。

六、在沈取得《遼寧省居住證》即可落戶。在我市取得《遼寧省居住證》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七、在沈租賃房屋即可落戶。在我市城鎮地區租賃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八、在沈務工即可落戶。簽訂用工協議等證明的在沈務工人員,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九、在沈就學即可落戶。在沈就讀大學生,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十、退役軍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戶。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軍人,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以上措施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市公安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出臺實施細則並貫徹執行。瀋陽市原落戶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爲準。

來源:瀋陽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