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即確診條件放寬 「家用PCR快篩」也適用

快篩陽性即確診條件放寬。圖爲民衆排隊看診的畫面。(羅永銘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26日實施「快篩陽性視爲確診」,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驗陽性者,經醫師評估即確診,今天再宣佈將「家用核酸檢驗試劑」納入確定病例條件,同樣須經醫師判定,可透過視訊診療、前往醫療院所或社區篩檢站等方式確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爲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並保全公衛防疫與醫療採檢量能,同時掌握提供高風險族羣抗病毒藥物時效,考量國內目前已有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覈准專案製造之家用核酸檢測產品,可供民衆自行購買及進行測試,經諮詢專家及綜合評估後,已於昨(21)日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民衆使用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覈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亦可判定爲確診」。

指揮中心說明,修訂後之病例定義,新增檢驗條件(四):「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覈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並自今(2022)年6月21日起適用。

指揮中心另指出,自今年5月26日起,已納入民衆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羣,經醫師確認,即可研判爲確定病例,本次再新增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相關條件,可提供民衆更即時診療及投藥。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衆使用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爲陽性,請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一起拍照;如至醫療院所/社區篩檢站請醫師現場評估,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將檢測卡匣/檢測片密封包好攜帶前往,以利醫師於視訊或現場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