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被控醫療糾紛案 二審開庭未委任父親陳水扁辯護

牙醫師陳幸妤被周姓女子指控醫療糾紛案,一審陳幸妤委由父親前總統陳水扁打贏官司,陳幸妤免賠。周女上訴,今天下午臺南高分院首度開準備程序庭,陳幸妤解除由父親當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擔任辯護律師。

律師蔡淑文開庭時表示,陳幸妤診所已口頭解除由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全權由她代爲幫陳幸妤辯護,陳水扁也會向高分院遞狀解除委任。法官當庭詢問原告周女是否同意,周女也表示同意。

陳水扁去年在臺南地院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贏醫療糾紛的民事官司,因陳水扁並未被法院宣告禁治產或輔助宣告,地院法官同意讓阿扁擔任陳幸妤的代理人出庭,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免賠周姓原告130萬元。

周女在一審敗訴後,上訴二審,今天下午3時30分在臺南高分院第四法庭開庭,陳幸妤另請律師出庭打官司,下午僅律師蔡淑文和周姓原告出庭,陳幸妤並未出庭。周女要求勘驗她提供部分錄音光碟內容,法官當庭播放後,蔡淑文表示,「錄音內容非連續性,怎知真實性?」。全案擇期再開庭。

周姓女子提告指出,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5月10日間,她由陳幸妤替她進行門齒植牙及假牙療程,已支付15萬元。周女指控,陳幸妤使用使用長短、效期不一植牙產品,又於製作假牙時,假牙印模中途由助理接手,助理搖動牙齒拔起齒模,致她左邊植牙處往左第二顆牙齒因此往外爆出,還不當割除她的牙齦肉,害她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求償130萬餘元。

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爲,醫療鑑定認定陳幸予無疏失,且陳幸妤在替周女植牙時,植體深度、長短,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周女也無法證明她受植牙手術後有造成牙齒爆出。一審法官認爲,周女在2021年5月10日要求陳幸妤將已裝上的接牙釘摘下以戴上活動假牙,是周女自己無意讓植牙療程繼續,陳幸妤除了無疏失也無給付不能的情形,判陳幸予勝訴免賠。

周女另控告陳幸妤業務過失傷害,檢察官認爲陳幸妤並無疏失,已予不起訴,周女再議也遭臺南高分檢駁回,陳幸妤不起訴確定。

牙醫師陳幸妤被周姓女子指控醫療糾紛案,今天下午臺南高分院首度開準備程庭前,陳幸妤解除由父親陳水扁當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擔任辯護律師。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