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爲民諷取締如「戒嚴」 朱立倫:自由要在法律範圍內

機車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新北市府民衆生活品質,於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6時,只要在境內道路上,查獲行駛中的不當改裝噪音車(含汽機車),不需再經過噪音檢驗,即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15日起正式執法,引來藝人陳爲民諷「戒嚴」。新北市長朱立倫晚間臉書PO文,表達「嚴格執法市民優先」決心,並指出「自由,要在法律範圍之內」。

陳爲民15日凌晨在臉書上PO文表示,「朱立倫市長,你是藍營第二位頒佈戒嚴的首長,不用噪音檢測器來測排氣管分貝,我住臺北市,我一家都藍,我發誓,只要你選北市長或總統,我一定盡餘生之力提醒選民你的政績,只要你在政壇。」文末還說,「我是陳爲民。對本文負所有法律責任。」

對此,朱立倫在臉書回擊,對於改裝汽機車,我們必須顧及整體民衆的權益。如果改裝車有製造嚴重噪音,干擾民衆生活,特別是在晚上10點之後的情況,那麼市府就必須要嚴格取締、依法處理。

朱立倫強調,不是懲罰改裝,而是懲罰有噪音的改裝,以及極少數車友合法排氣管驗車,再換回噪音管的情形,有不同的意見與批評,但「嚴格執法、市民優先」的原則,是政府應有的態度與決心,文末更感謝第一線執勤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