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宇》設捷運總公司 問題多

新北捷運局180人想山包海,侯友宜指出,不能只靠公務人員。(葉德正攝)

臺北市長柯文哲對於捷運公司概念也認同。(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來雙北市長柯文哲、侯友宜爲了環狀線、基隆南港線、汐東線萬大二期捷運興建營運權多次激烈交鋒,兩市議會也加入戰局交通部林佳龍準備提供溝通平臺解決此項爭議,但也指出臺灣捷運規模越來越大,或許只需一家總公司,再以北、中、南分公司方式分開營運也是不錯的想法。但真是這樣嗎?

議題表面看來,好似雙北爭權限,但實質牽動全國捷運興建營運政策,更涉及中央地方權限畫分與預算編列,也攸關國內捷運或軌道運輸百年發展大計,甚或與國內軌道興建營運技術及管理能力能否進軍國際,並佔有一席之地大大相關。

如按林部長的想法,全國僅一家捷運總公司,並由北、中、南三家分公司分開營運。首先要面對的是,一箇中央成立的國營公司,如需面對地方質詢捷運營運事項,依權限分立原則,中央指派的公司或分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可能到北、中、南各地方議會備詢嗎?該公司年度營運預算經費,究竟由中央或各地方政府編列?抑采地方政府委託中央國營公司辦理,由各地方政府編列?

此外,以當今全世界捷運系統本業必然虧損下,該公司又如何向各地方政府及議會負責?另該國營公司在營運模式上,真的會較諸地方政府自設營運公司更接地氣、更能因地制宜嗎?

反不如採區域發展理念,由交通部出面整合如雙北、基隆甚或桃園成立單一捷運公司,重新就各營運路線的總建設經費及總里程,和各年度維運經費統合計算,重新分配股權,並共同協商指派董監事和經營管理人員,且由所指派的代表董監事來面對議會質詢,是不是反而更符合地方發展需求?

其實現階段交通部急迫待解決的問題,反而是列入前瞻及各地方政府已提可行性研究的各項軌道建設,交通部應勸阻各地方政府不再成立捷運局與捷運公司,畢竟這些地方政府難有足夠的軌道興建與營運人才,故交通部應在各覈定建設計劃中要求地方政府委由現有已具興辦營運績效的團隊來辦理,纔是正辦。

此外,國內捷運系統現今最大的問題在於本業虧損,所有搭配捷運建設的TOD(大衆運輸發展導向)開發,例如捷運沿線或站區土開或聯開,永遠落後路線開通好幾年,甚或站體設計不符營運實需,以致未能於路線開始營運時就引入產業或商業進駐,帶來就業人口商機人潮,更談不上運量增加,增益盈收消彌虧損,避免債留子孫了!

以上顯見全國捷運局與捷運公司的整並纔是重點,而非僅在全國成立一家營運總公司或成立北、中、南分公司。捷運系統如能興建與營運結合,既可相輔相成,且在彼此意見回饋中,亦可避免興建缺失,並符營運需求,甚或可提升本業及附屬事業營收。而興建營運人才亦可相互交流運用不致流失。

臺灣島嶼不大,軌道發展總會受限,國內捷運系統如能建立良好的興建營運績效自可進軍國際,國內軌道產業的發展纔會有未來!但願交通部能妥謀策略,擬定短、中、長期作法,爲國內捷運發展策定長遠的政策藍圖

(作者爲前交通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