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行打臉「每人發現金6000」! 6重點秒懂三倍券好處:跟消費券差很多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行政院宣佈發放「振興三倍券」,7月15日起供民衆購買消費,引起大衆議論是否真的實用。藝人陳嘉行焦糖哥哥)便在臉書提供重點整理,幫助大家瞭解三倍券到底是什麼,就像週年慶滿千送百一樣,現在是「滿千送兩千」。

▲陳嘉行解析振興三倍券。(圖/翻攝自臉書/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陳嘉行說明三倍券的意義,拿1000元現金可以換3000元券,等於民衆現賺2000元,使用時注意「可以綁定信用卡,每家銀行加碼不同額度」、「不能用在電商,因爲肺炎只傷害到實體通路」、「各大賣場買券退,沒有後門可以套利」,店家拿到三倍券之後則可以跟政府兌換。

▲實體振興三倍券以5張200元及4張500元的方式發放。(圖/行政院提供)

許多人質疑爲什麼不發現金,或是爲什麼不像馬政府一樣發消費券,還要民衆先掏出1000元消費,包括國民黨團也建議直接「普發現金6000元」。不過,陳嘉行直言不能發放現金,「因爲大家會存起來不消費」,更別說是發現金6000元,因爲這等於「債留子孫」。

▲陳嘉行直言,若是直接發現金6000元,相當於債留子孫,也無法刺激消費。(圖/翻攝自臉書/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那麼振興三倍券和3600元消費券有什麼不同?陳嘉行替大家整理解釋:「消費券每個人都有,全臺灣人民舉債發的。三倍券是大家先花1000買券,但可以花3000,個人就先貢獻1000塊。但店家賺到3000。這樣一比知道差很多了吧,使用邏輯不同。」他也表示,不管換多少錢,重點是希望大家出門消費,「臺灣已經零確診很久了,我們戰勝病毒,但現在更需要大家團結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