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條款+1路權人人等值 開名車的人自行承擔超額風險
▲貨車駕駛一個恍神,竟撞毀路旁4輛法拉利超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貨車駕駛一時恍神撞到車聚的4輛法拉利,肇事者需負擔上千萬高額維修費的情況再次引起社會議論,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也支持「超跑條款」,他以路權應該人人等值的觀念,決定開超跑名貴車的人應自行負擔碰撞後的超額風險。
邵之雋向來主張追求宅男的正義,就曾向中信金控法遵長表示臺灣人壽副董事長許舒博不宜再回鍋參選壽險公會理事長,而遭許公開點名。對於永豐金案吹哨者張晉源在臉書發起的超跑條款,他也表示認同。
他認爲,道路其實是政府開闢出來的,每個人享有平等的使用道路權利。而路權就跟投票權一樣,應該人人等值,不應該開車的檔次不同而有所差別,不然就會發生撞死人賠兩百萬,撞到法拉利賠一千萬這種荒謬的事情發生。開名貴的車子在馬路上,可能被碰撞後的超額風險應該由開車的人負擔,「畢竟決定開這麼名貴車的人是他自己」邵之雋如此強調。
▼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圖/記者李蕙璇攝)
據悉,張晉源被稱爲前金融金童,曾是永豐金控頭銜最多、薪水最高的經理人,但是一樁牙醫超貸案並牽扯出永豐金的三寶案,張晉源一夜之間被拔除了永豐金控財務長、銀行總經理、董事、中國子行董事、證券董事、人身保險代理人董事、金控發言人等7個職務,僅保留金控資深副總經理職位。而他揭弊不斷衝撞銀行、金控董事,在當時的金融界被視爲「最敢的人」。
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也PO文表示「無限期支持」,還說「這是什麼鳥社會」機車騎士就算不是故意撞超跑,但保險公司卻會讓騎士不只破產,還會活不下去,應該讓「凡是非故意撞損超跑」設定上限,超過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和超跑車主自行吸收。
但也有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文,主張不用爲了超跑搞特例,「這個是投保超額保險,就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而且《民法》損害賠償法理就是完全賠償,「不管弄壞超跑或普通車,就是要回復原狀或賠償,賠償金額要考慮折舊,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其實已經有制度(超額保險)可以有效消彌法律風險,實在不需要動輒修法的!」
延伸閱讀
►賣兩顆腎都難賠 一張表看懂第三人責任險強制險差異破車主迷思
►撞4法拉利賠千萬 第三人超額責任險轉移高賠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