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諷英九和溥聰有「特殊性關係」 馮光遠一審被判無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無黨籍臺北市長參選人馮光言詞大膽,本月3日才因辱罵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被判20天拘役,又因屢次在部落格批評國安會秘書長溥聰,指他和總統馬英九擁有「特殊性關係」而被控加重誹謗。不過,臺北地方法院已在8日下午宣佈馮光遠無罪,全案可上訴。

▲馮光遠3日因爲批評盛治仁而入監大方亮出手銬。(圖/馮光遠競選辦公室提供)

馮光遠近來炮火四射,先前因爲盛治仁在舉辦「夢想家」音樂劇時,兩個晚上就燒掉2.3億而痛批他是「人渣公務員」,被法院判處20天拘役。如今,馮光遠又被憤怒的金溥聰控告加重誹謗和公然侮辱,但因他仍在服刑期間,今日沒有到場聽判。

據瞭解,馮光遠在部落格批評,金溥聰沒有專業外交背景,卻能靠着和馬總統的「特殊性關係」而接掌要職,根本就是蠢材賤貨、下三爛」而被控告。馮光遠對此澄清,他在法庭上多次強調,「特殊性關係」指的是別於一般性、國家性、國際性的關係,但金溥聰卻認爲他的意思就是「特殊、性關係」,對此,他只能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