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次1000!瑞芳、小港2名貪警泄漏個資給車行遭起訴

經營二手車行的姜姓、連姓男子爲了買賣二手、權利車,與前高雄小港分局宋姓員警、前新北市瑞芳分局侯姓員警勾結,以每筆500、1000元的價碼要求幫查車籍資料。高雄地檢署查出,2人共外泄240筆車籍個資,今依貪污罪起訴相關5人,並對不斷狡辯的宋男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經營二手車行的姜姓、連姓男子爲了買賣二手、權利車,與前高雄小港分局宋姓員警、前新北市瑞芳分局侯姓員警勾結,以每筆500、1000元的價碼要求幫查車籍資料。高雄地檢署查出,2人共外泄240筆車籍個資,今依貪污罪起訴相關5人,並對不斷狡辯的宋男求處重刑。

姜男與連男在新北市板橋經營二手車行,從事二手車、權利車買賣,姜男爲了取得車主資訊,前年7月、8月間找上好友宋男,宋男透過「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查閱車籍資料後傳給姜男。

宋男因缺錢,接受宋男委託、協助撤銷3輛汽車協尋案,還開口索賄3萬元。姜男付款後發現宋男未依約撤銷,要求退款,宋男才提議將該筆金額轉爲查詢車籍個資委託費,每筆1000元。

前年7月去年9月底,宋男共以公務系統查詢105筆車籍個資交給姜男等人,獲利約11萬元。去年10月間小港分局自清發現,宋男濫用職權私查車籍資料,報請檢察官指揮。

面對偵訊,宋男不斷狡辯,更刻意誤導偵辦方向,復訊後遭聲押獲准;姜男、連男則於今年1月遭羈押。

檢方根據相關通話紀錄,查出發現新北市瑞芳分局侯姓員警因缺錢向姜男、連男借款2萬元,還不出錢,從去年10月起至今年1月間,以每筆500元價格幫查115筆車籍資料。侯男另也與林姓車行業者合作,也以每筆1000元代查20筆車籍資料,今年1月侯男經檢方聲押獲准。

雄檢今偵結,認定宋男、侯男2人涉嫌藉職務之便濫查個資,依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泄密、個資等罪嫌起訴。其中針對宋男,因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