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製作羽球拍未戴護目鏡 碎片噴濺左眼全盲

藍男工作時遭樹脂碎片噴濺,導致左眼近失明,屏東地院認爲藍男及其所屬公司都有過失。(圖/翻攝自屏東地方法院

屏東1名藍姓羽球拍成型機操作員,因工作時不慎被樹脂碎片噴濺,導致左眼幾近失明程度勞動能力大減,藍男以公司未提供護目鏡,讓他受到重大職業傷害爲由,提告求償,但法官認爲藍男與公司雙方都有過失,判處公司應賠償藍男近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藍男是該公司多年工人,當時因工作不慎,被樹脂碎片噴進左眼,搶救後仍無法恢復正常視力,當時公司也沒有處理經驗,事先也沒有提供護目鏡等相關裝備,讓藍男一年多來飽受失明之苦。

藍男律師指出,藍男因職業災害導致左眼視力僅剩0.03,以勞動能力減損64%、生活大受影響身心嚴重受創等理由,向任職的羽球拍公司求償醫療費用、勞動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共358萬多元。

製作羽球拍公司則辯稱,藍男以工廠水龍頭沖洗眼睛,未使用生理食鹽水等乾淨的水源處理,且拖延就醫也因此再受感染,導致眼睛的損害擴大,顯有過失,應自負80%責任纔對。

屏東地院審理,認爲藍男在眼睛受異物噴濺時的處置失當,就醫期間未按時回診,應爲自身傷勢負起60%的過失責任,該公司應承擔40%責任,經換算後,法官認爲公司應賠償藍男119萬8840元,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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