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監會: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全流程監管
爲進一步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監督管理,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行爲,近日,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修訂印發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辦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修訂《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會計師事務所爲證券發行、上市、掛牌、交易等業務活動提供專業服務,對資本市場會計信息等發揮審計鑑證作用。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2020年7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印發《辦法》,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由審批管理改爲備案管理。備案制改革對增強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活力、促進公平競爭發揮了積極作用。隨着資本市場改革和財會監督的不斷深化,黨中央、國務院就加強財會監督、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提出更高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提出,依法加強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監管,科學合理確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等特定實體審計業務的具體要求。《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10號)提出,必須全面加強監管,確保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爲此,需要結合近年來備案管理工作實踐,科學修訂《辦法》,推動引導會計師事務所加大對執業能力和執業質量的關注和投入,以更好服務資本市場發展和維護審計市場秩序。
問:修訂《辦法》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修訂《辦法》主要堅持以下思路: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近年來備案管理實踐反映的部分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勝任能力不足、執業質量不高等關鍵突出問題,通過改進備案管理、規範行業秩序,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內部管理和質量管理,提升執業質量,有效發揮執業監督作用。
二是完善管理要求。優化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流程,把緊備案入口,並加強首次備案後的持續管理,建立完善備案註銷機制,推動形成有進有出、動態有序的備案管理格局。
三是注重協調貫通。加強備案管理與註冊會計師行業法律法規、資本市場管理要求的協調銜接,健全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強化監管合力。
問:《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辦法》共五章二十一條。其中,第一章總則共五條,主要闡述了《辦法》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範圍等總體要求。第二章至第四章共十四條,分別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備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備案覈驗等管理工作安排,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範。第五章附則共兩條,主要對施行日期及過渡期安排等作出規範。同時,《辦法》還附有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首次備案表、年度備案表、合夥人及註冊會計師情況表等備案材料模板,供會計師事務所對照使用。
問:《辦法》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辦法》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完善備案要求,加強對執業質量的關注引導。優化首次備案要求,提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首次備案的有關要求,引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一體化管理和質量管理,提升職業責任風險承擔能力,強化信用約束。
二是完善管理閉環,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全流程監管。完善重大事項備案、年度備案要求,在首次備案基礎上關注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持續符合備案要求,增加註銷、整改等管理流程,實現進出有序,並通過聯合覈驗等方式提升監管有效性。
三是加強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規定》(財會〔2023〕10號)等的銜接協調,對有關備案信息填報流程、備案材料模板以及文字表述等作了修改完善。
問:如何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答:《辦法》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將在以下方面切實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加大解讀力度。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辦法》的解讀,促進有關會計師事務所準確理解和有效執行,切實提升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勝任能力。二是強化備案指導。完善相關備案平臺系統,加強信息共享,便利會計師事務所備案操作。加強備案具體指導,逐步穩妥完成過渡。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協同,統籌用好現場和非現場、線上和線下等監管方式,有序開展備案相關的核驗、公告等管理工作。
(原標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修訂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來源:中國證監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