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茶女控夫家暴!「每晚檢查下體」逼做愛 提告求離法官不準

採茶女控夫家暴!「每晚檢查下體」逼做愛 ,提告求離法官不準。(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採茶女與丈夫結婚近24年,但女方指控,3年前起,丈夫懷疑她有外遇,每天在她工作疲累回家後,就寢時要求檢查下體,並撫摸全身滿足自己性需求,如有不從就會家暴,還爲此申請保護令。但女方丈夫全盤否認,一、二審法官認定,全案都僅有女子指控,並無其餘有力證據證明遭虐待與不堪同居的事實,因此駁回女子聲請。

根據判決書,該名人妻與丈夫結褵近24年,但是人妻控訴,丈夫從110年底起,無故懷疑她外遇,多次阻撓她外出工作,且她結束工作返家後,無視她工作疲累,經常於半夜不讓她睡覺,還要求她將衣服脫光檢查下體,或強迫撫摸全身,以滿足丈夫性需求,如果不順從,丈夫就會大怒,誣指她有外遇。

另外人妻也控訴,丈夫多次對她動粗,讓她不得已去申請保護令,因此長年不堪丈夫虐待,且雙方分居已近兩年,並無互動往來,希望法官能夠判離。

但丈夫否認曾毆打妻子,甚至表示平時也會幫忙妻子採茶,沒阻止過妻子外出工作,更沒有妻子所稱檢查下體,逼她發生性行爲。

法官審理後也認爲,兩人分居原因,只是女方單方、自行搬離住所,主觀上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所致,因此不得以此爲理由主張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且兩人的女兒表示:她長期在外縣市讀書,但她在家的時候,雙方相處還算和睦,因此法官也認定雙方平日感情尚可,並無難以維持婚姻之情事,無法採信妻子主張,駁回訴請離婚的聲請。女方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女子聲請,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