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原民駕照單列族名 公路總局挨轟侵權

原住民申請行駕照單列拼音族名、不列漢名,卻被公路總局否決,引發爭議,圖爲原住民展示更改成自己族名的身分證。(本報資料照片)(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原住民大學生申請行駕照時,要求只列拼音族名,而不要列出漢名,卻被公路總局否決。公路總局昨強調,這是依據《姓名條例》規定,原住民傳統姓名可與漢名並列,且內政部2018年也規定各機關證明文件應完整呈現當事人姓名。

接獲民衆陳情的臺南市原住民議員Ingay Tali痛批,公路總局這是大開族羣主流的倒車,充分曝露「管理」高於「尊重」的殖民統治心態。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南監理站表示,監理單位核發證照,姓名登載系與身分證相符,依據《姓名條例》第4條規定,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姓名條例》第1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爲本名,並以一個爲限」的限制。

公路總局並說,內政部在2018年函文行政院各部會,原住民使用姓名應與戶籍登記一致,各機關證明文件應完整呈現當事人姓名,因此核發監理單位證照,姓名欄位目前仍以身分證登載姓名爲據。

Ingay Tali認爲,《姓名條例》全文17條規範原住民的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得以傳統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對原住民而言,拼音族名也是本名。同時,《姓名條例》還規定,只有在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應取用中文名字;換言之,公路總局管理的行照、駕照並未受限。

Ingay強調,公路總局拿內政部的規定阻止原住民登記單一拼音族名,內政部憑什麼可以用函文解釋法律?根本是不依法行政。

民進黨原住民立委陳瑩也認爲,公路總局是自行不當解釋,加以限制,侵害原住民族文化權。

陳瑩說,《姓名條例》中有關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傳統姓名的修法,已討論多年沒有結果,主要因爲漢文化的優越感所致,機關提及辨識問題根本不是障礙。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傳統名字,已有族人提起訴訟,目前在行政高等法院審理中,盼法院判決可以解決長久以來立法討論無法處理的問題。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鄭天財表示,曾有立委提案要修改《姓名條例》,但內政部等機關仍在討論中,未取得共識,至今尚未完成。現行的法條規定當然必須遵從,但法條並非不能修改,而是要先取得共識,此外,若修法後也要考量其他單位是否可執行,可進一步討論。

原民會迴應表示,因爲列族名有各種態樣,原民會一直有持續和內政部和各部會協調,由於機關證明文件是內政部主責事項,期望內政部能進一步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