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乎39萬!單親媽莊明玉:忘不了大衆行員的嘴臉

單親莊明玉買法拍屋圓夢,不幸買到凶宅,還遭釋出物件大衆銀行拒貸。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單親媽媽莊明玉買到凶宅遭銀行拒絕貸款案引發關注,大衆銀行22日表示願給付莊女法院沒入的39萬元,但莊女認爲,若銀行沒有反省、表達對弱勢關懷的善意,她不接受這筆「可憐她的錢」。

獨自養育三名小孩的莊明玉,8年來靠打零工,好不容易存下40多萬元標下法拍屋,一家人原本以爲終於有自己的家,但卻標到凶宅,銀行不肯貸款,單親媽媽只好棄標。

釋出法拍屋的大衆銀行解釋不知道法拍物件是凶宅,法院也說送來的資料上看不出是凶宅, 但莊明玉標到要借款時,銀行7天內馬上查出是凶宅、拒絕貸款,「不知情」的說法似乎太勉強。以法拍程序來說,莊明玉以270萬元標下房子,繳45萬元保證金,她沒錢付餘額,房子又再次被拍賣,再拍出231萬元,中間差額39萬元就得由她的保證金來扣,所以她最後只能拿回6萬元。

房子沒了、連積蓄也沒了,法拍的遊戲規則把這個弱勢家庭壓榨的更徹底。莊女痛斥釋出法拍屋的大衆銀行事前隱瞞凶宅,事後還惡劣拒絕貸款,法院也沒善盡把關責任,根本是欺壓弱勢家庭。

本案成爲新聞焦點後,金管會昨天罕見地發佈新聞稿表示,大衆銀鬚補償民衆向法院補足的39萬元差額,補償方式是直接把錢還給當事人,或是大衆銀貸款給該當事人時,貸款利息中要給優惠折價,須等同39萬元。

大衆銀行昨天傍晚派人帶到莊明玉善化租屋處拜訪,表示願意給付39萬元;根據《聯合報》報導,莊女除再度質疑銀行說詞外,也對大衆昨晚發新聞稿表示「莊明玉接受還款」感到不滿;她強調從未答應,現在她已不在乎這筆錢,只想喚回公義,對於大衆的百般刁難,她永遠忘不了「行員拒絕我的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