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改線上授課 不給退費惹議

全國三級警戒期間期間,補習班改爲線上授課,不少學生認爲品質不佳沒上課想退費,但補習班認爲有提供線上課程,不上課就等於請假。(本報資料照片)

5月中全國啓動三級警戒防疫,補習班、安親班停課結果衍生許多消費糾紛,臺北市法務局指出,今年6至8月補習班消費爭議,比去年同期多出20件,此外,行政院消保處統計,5月15日至6月中,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班的退費爭議,短短1個月就有32件,其中有9成5是家長申請退費遭拒。

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規定,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導致「未能開班」,補習班應在發生日的次日起10日內,按剩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費用,若「經學生同意」以事後補課或提供線上教學等方式繼續課程者,補習班可例外不退還費用。

不過,有家長不滿指出,補習班改線上教學或錄影授課,與實體課程落差太大,想退費卻遭拒絕。家長說,補習班停課後,沒有詢問家長意願就將課程改爲線上教學,疫情期間孩子都沒有參加線上課程,疫情趨緩補習班卻稱有提供線上課程,不上課就等於請假,無法退費。

一名國七學生的家長表示,當初報名時就分實體和函授課程,幫孩子報名實體課程,買的就是教學品質,改成線上課程也沒有退款,不如一開始就買函授課程,孩子覺得線上教學品質不佳,提出退費卻遭拒。

法務局消保官楊麗萍說,今年6至8月補習班爭議案件,比去年同期多出20件,主要是因疫情影響,停課期間退費爭議。她提醒,補習班如有詢問是否同意改成線上課程或其他方式授課,學生和補習班達成共識就無法退費,民衆有消費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