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放送「這件事」 他猛烈1擊殺了同事 !最終判決出爐

南科工地人員拿打石機敲同事頭部致死, 判刑8年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許姓男子不滿陳姓同事傳述他與已婚女子交往,前年他到南科臺積電18廠工地找陳理論,持打石機鑽尾朝頭戴安全帽陳的頭部左側用力撞擊1下致死,最高法院考量許男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及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定讞。

許男與陳男在2021年11月間都受僱於某家工程行,在臺南市臺積電18廠P7廠工地擔任作業員,許在2021年11月11日在工地,因不滿陳男傳述其與已婚女子交往之事,而持打石機鑽尾與陳男理論時,用打石機鑽尾朝頭戴安全帽之陳的頭部左側用力撞擊1下。

陳男受有頭部外傷合併腦出血與嚴重腦腫脹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仍因中樞神經衰竭,在同年11月14日死亡,經警據報到場處理,循線查得許男。

臺南高分院審酌許男另有違反保護令、公共危險之前科,素行不良,僅因被害人傳述其與已婚女子交往之事,竟持打石機鑽尾毆擊被害人頭部一下,造成被害人受有前揭傷害,並進而導致死亡之結果,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又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許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