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社會現狀火燒北市府 精障男犯案全程步行躲監視器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臺北市府東南側大樓建築管理處辦公室6日凌晨遭縱火案信義分局在7日在林姓犯嫌大安區住處將他逮捕到案,其犯案過程均採步行,以躲避馬路上視器林嫌坦承是因不滿社會現況,又無人傾訴、宣泄不滿情緒,才至北市府縱火,林嫌母親則稱兒子曾有精神病史。警方將在偵訊後放火、毀損公物罪等罪移送法辦

信義分局在7月6日3時57分接獲報案,指市政府東南側大樓「建築管理處」辦公室,遭不明人士地磚1個,打破窗戶後,向室內平臺潑灑汽油後點火,致引燃平臺上放置之紙板所幸消防局迅速撲救,火勢僅延燒面積約一個辦公桌大小。

警、消經現場勘察及調閱錄影監視器畫面影像,確認系人爲縱火,其手法乃乘深夜市府大樓周邊無人之際,以石塊擊破一樓辦公室玻璃窗,再以預藏的桶裝汽油向內潑灑至辦公室內部窗臺上,點火引燃後即逃離現場

▲林姓男子不滿社會現狀又無處宣泄不滿情緒,竟在6日凌晨步行至北市府縱火,警方今將其逮捕並起出犯案時所穿衣、褲及拖鞋。(圖/記者孫曜樟攝)

偵辦員警經由錄影監視器追蹤犯案動線,查知犯嫌是先步行通化街附近加油站買汽油,再走到市府縱火,犯案後,再時而走紅磚道、騎樓及鑽小巷子以躲避馬路上監視視器,經沿線查訪居民,終於鎖定林姓犯嫌,並在7日11時40分前往林嫌位於臺北市大安區住處將其拘捕到案,警同時在其住處起獲其犯案時所穿着的衣、鞋,及在房內查獲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

警方調查,林嫌因不滿社會現狀又無處宣泄才犯案;另林嫌母親向員警說,兒子早年患有精神疾病,但未定期追蹤治療,也不知道其就診院所,警方將在更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後,將林嫌依放火、毀損公物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