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樓上製造噪音 鄰居持板手爆頭鄰居 殺人罪判5年半
居住1樓的廖男不滿2樓製造噪音持板手追擊許男,士林地院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翻攝畫面)
北市內湖麗山街今年1月發生鄰居糾紛,廖男持金屬板手毆擊2樓許姓鄰居頭部,導致5處撕裂傷,1樓廖男雖辯稱並沒有專挑頭部攻擊,無殺人故意,士林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爲他連續出手11次,都針對頭部,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廖男因不滿居住在2樓的許男持續性製造噪音,害他要去醫院治療,今年1月16日上午7時30分,趁許男出門上班,持板手猛力毆打,並追至附近的早餐店店內,直至早餐店店遠及顧客制止。許男頭皮5處撕裂傷、右顏面挫傷。
廖男雖辯稱,主觀上沒有殺人的犯意,如果真要殺人,應該會拿菜刀或刀具,使用圓滑板手,怎麼打也不會造成腦震盪,辯護人則稱,只有打到頭部一次,並未蓄意攻擊頭部,僅爲傷害行爲。
兩人的恩怨來自於家中跑步機,許男曾經請1樓廖男進行第三方鑑定,並稱家中只有許男、許妻以及小女兒,若真有噪音,老舊公寓的聲音不一定是2樓所導致,但廖男認爲,前年過年期間,主臥室上面每天都有敲的聲音,廖曾經請管委會主委協調,也去看精神科醫師用藥,搬出去一陣子,病情稍有改善,但搬回來後,2樓還是每天敲,實在讓人無法忍受。
法院認定2人素有嫌隙,案發前已積怨長久且有仇怨,勘驗監視器畫面,兩人在樓梯間相遇,打招呼後廖男持金屬物品,朝許男頭部攻擊,廖男在後方追逐,並在早餐店壓制許男,舉起金屬物品再次攻擊,早餐店員工、顧客一擁而上將兩人分開,並可看到許男後腦有傷口。
判決指出,廖男持續往許男頭部敲打,高達11下,次數非少,並趁許男剛出住宅,猝不及防而難有防備,許男逃跑後廖男仍持續追逐,手段並非一時氣憤所爲,而起板手質地堅硬,長度非短,廖男的行爲具有殺人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