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監察院點名捲入石木欽案求國賠 律師再提公益捐款換和解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兒子、律師吳孟勳捲入石木欽案提告要求國賠。(本報資料照)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鐘的司法醜聞,至今餘波盪漾,身爲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兒子的律師吳孟勳,因認監察院新聞稿不實指控他與石木欽不當飲宴,有損個人名譽,提告要求國家賠償,臺北地院12日開庭,吳孟勳提議以調查員或是監委個人名義公益捐款作爲和解條件,但監察院告訴代理人表示,自己不是被告,也沒有獲得授權,會將提議帶回院內討論。

當年石木欽案爆發後,監委王美玉和高涌誠在彈劾石的記者會和新聞稿中指出,曾任佳和董事長翁茂鍾委任律師的吳孟勳,與石等人也有不當接觸,吳於是主張名譽權被侵害,請求監察院國賠100萬元,並要求王美玉、高涌誠連帶賠償100萬元。

12日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可能和解,吳孟勳律師表示,上一次雙方談和解是這個月11日,期間雙方以e-mail往來討論多次,監察院要求在澄清稿中加入「有合理查證」,但吳並不同意,和解與否還要進一步討論。律師指出,公益捐款的金額都可以討論,當初吳因監察院記者會蒙受不白之冤,造成他很大困擾,因此請求國賠只是希望監院未來能更詳盡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