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警方大執法 稽查汽車旅館、小吃部等28處 杜絕業者暗中營業
警方確認縣政府所公告禁止營業的場所,是否有暗中營業,違規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務必配合防疫措施。(民衆提供/盧金足南投傳真)
埔里警分局展開全面清查,稽查28處汽車旅館、小吃部、八大場所及護膚店。(民衆提供/盧金足南投傳真)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雙北升級第三級疫情警戒,南投縣政府15日公告管制措施,公告縣內八大行業,以及有女陪侍小吃部、護膚店、夜市、撞球場、網咖等營業公共場所停業,埔里警分局展開全面清查,稽查28處汽車旅館、小吃部、八大場所及護膚店,確認縣政府所公告禁止營業的場所無暗中營業。
經警方持續查察,轄內業者均依公告停止營業,另爲防他縣市外來人口趁機轉戰中南部找頭路,18日晚間埔里警分局立即規劃擴大臨檢,突襲轄內汽車旅館、小吃部、八大場所及護膚店,確認縣政府所公告禁止營業的場所無暗中營業。
埔里分局長方秋梅表示,疫情嚴峻警方不容許業者有暗中經營等情事,全力查察縣政府所公告禁止營業的場所,呼籲業者勿心僥倖以身試法,一旦發現未停業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蒐證移交主管機關裁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務必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