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花蓮遭撤照訴願成功 自救會憂養雞場捲土重來

卜蜂計劃花蓮蓋大型養雞場,引起居民反彈。花蓮縣政府宣佈撤照,卜蜂公司提訴願成功,裁定「原處分撤銷」。(王志偉攝)

卜蜂公司在花蓮籌設6座大型養雞場,掀起反彈聲浪,受影響的3鄉鎮居民進行抗議陳情。縣長徐榛蔚去年6月宣佈「撤銷卜蜂所有在花蓮已申請的證照」,卜蜂養雞場計劃也告暫停。今年初卜蜂公司訴願成功,農委會裁定「原處分撤銷」,自救會憂慮卜蜂公司將捲土重來,不過縣府強調已跨局處因應並聽取法律意見迴文農委會,訴願程序還在進行中。

針對花縣府決定依法撤照,卜蜂公司提出訴願。行政農業委員會訴願決定書內文裁決理由近6千字,內文大略指,依《行政程序法》「爲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做爲廢止事由,其立法目的在避免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對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危害限制在「重大危害」之範圍,苟行政機關無法證明「重大危害」存在,即應從嚴解釋其適用性

裁決說稱,訴願人投入鉅額成本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以期永續經營。甚至,處分書作成前,訴願人對於花蓮縣多筆地號土地設置畜牧場,於建場前確有召開說明會,與在地居民溝通及善意互動,取得共識。處分書卻僅敘明訴願人不尊重在地民意,導致民衆抗爭,造成社會內耗,嚴重影響花蓮產業發展等情。

「對於卜蜂財團向農委會提出訴願的結果我們非常不能接受」,反卜蜂聯盟自救會表示,反卜蜂組織多次邀請卜蜂進行說明,卻一再撲空,甚至表示「沒有必要召開公聽會」,撤照後,卜蜂說將會再西部另尋土地接續投資。但如今卻再次上訴,其背後的目是否又將捲土重來,將引爆地方民衆再次走上街頭進行陳抗

縣府代理秘書長張逸華表示,收到農委會迴文,針對迴文,縣府在農曆年前開了法律諮詢會議,第一個本案還未到最後階段,第二,縣府針對農委會的來文疑義,有召開內部法律意見會議,再次行文給農委會請農委會解釋。張逸華強調,卜蜂的事情,未到最後接段,訴願程序還在進行中,縣府持續因應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