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違規檢舉 半年裁罰18件、462萬元

爲打擊不動產違規銷售及炒作,去年7月起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說,新制上路半年共接獲95件檢舉;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將發出檢舉獎金新臺幣93萬元。

立法院會民國112年1月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5大重拳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爲,最高可處5000萬元,增訂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改爲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

林右昌透過新聞稿表示,依規定可發給獎金的不動產違規案件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等4類;檢舉人需具名並提供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如經查證違規屬實者,將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1000萬元的檢舉獎金。

林右昌說,新制從112年7月上路截至12月底,半年內縣市政府共接獲95件民衆檢舉案,其中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而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調查;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確有違規,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還在調查處理中。

林右昌指出,在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是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

林右昌說,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未發生業者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整體而言,從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施行以來,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市場轉以自住購屋交易爲主,有助市場健全發展。

林右昌表示,內政部將持續透過不定期辦理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加強實價登錄申報資訊查覈力道,同時鼓勵全民積極檢舉違規不法,嚴處哄擡炒作或違規行爲,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