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廠長「迷戀結婚」 爽啪女下屬7年卻另娶正妹
光電大廠廠長遭指控「詐婚」,女下屬氣急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位上櫃光電公司的許姓博士廠長擁有豐富的婚姻紀錄,他在2010年間認識同公司一位陳姓女下屬,兩人愛情長跑6年在步入禮堂之際,陳女查看戶籍謄本才發現許男早已結婚過4次,時間和她談戀愛時重疊,才驚覺遭詐婚,怒提告求償。
據判決書指出,陳女控訴2010年她入職光電公司,許男僞裝單身,過去只有一段婚姻,隨後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過程中兩人不停發生性關係,未曾中斷,最終在相戀7年後,許男在2017年3月間向陳女求婚,更委託一位王姓長輩向陳女父母提親,騙婚手段縝密。
同年10月,陳女請領戶籍謄本一看才發現許男結婚紀錄輝煌,在她之前早已有4段婚姻,其中更有2段婚姻是在兩人在戀愛期間發生的,許男正大光明物色女性結婚,不惜謊騙自己單身已達到能和她結婚的目的,陳女驚覺自己的愛情從頭到尾是場騙局,憤而向法院提告求償。
陳女抖出許男的輝煌情史,許男在1997年與高姓女子結婚,不到一年便離婚;1999年與鍾姓女子結婚,婚姻維持9年後再次離婚,不料兩人在短短5個月內再次破鏡重圓登記結婚,2013年離婚;2016年與黃姓女子結婚,並在2017年離婚,20年的歲月中,不停與3位女子糾纏。
對此,許男則辯稱,自己無意隱瞞先前婚姻狀況,2017年與黃女的短暫婚姻也不是故意的。士林地院經審後認定,雖過去的情史並非評估是否交往的重要條件,但許男未確實告知過去婚姻史,甚至在兩人交往時又與黃女結婚,已嚴重違反善良風俗,並侵害女方的人格法益與性自主決定權益,參酌經濟狀況後,判許男須賠償陳女6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