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朗大道「撞」況頻傳 當地業者盼慢車條例加速通過

臺東縣池上伯朗大道、關山鎮親水公園禁行車輛,不少遊客卻將租賃電動3輪車違規騎上公路。(本報資料照片)

臺東縣池上伯朗大道、關山鎮親水公園禁行車輛,不少遊客卻將租賃電動3輪車違規騎上公路。(蔡旻妤攝)

臺東縣池上伯朗大道、關山鎮親水公園禁行車輛,數十家出租腳踏車業者近年都以出租3輪以上電動車爲主,卻有不少遊客違規騎上公路與車爭道,意外頻傳,臺東縣2021年3月訂出「慢車管理自治條例」卻遲遲未能正式立法,業者及當地居民希望能儘快通過。

花東縱谷推廣慢遊,池上和關山部分路段不能開車,遊客因而改租電動3輪車悠遊享受田野風光;然而快速省力的電動車常違法在公路上馳騁與汽機車爭道,意外頻傳不僅引發民怨,更有人目睹遊客開放性骨折的驚悚畫面。

臺東縣府自去年3月提出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規範3輪以上的慢車車體規格、並制定時間、路段運行。然而,少數民衆持反對意見,讓慢車條例遲遲未能正式立法。池上農民魏瑞廷指出,電動車不像一般自行車容易操控,遊客常不守規定騎上公路或亂停放,或飆車「犁田」掉入田間,使農作物受損,都爲當地帶來困擾。

此外,由於3輪以上電動車款式五花八門,車體多半是未經認證的拼裝車,租賃林姓業者表示,即便業者爲乘客保旅行平安險,倘若發生事故時,往往因「車體未合法」,與保險公司衍生理賠爭議。

臺東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餘明勳迴應,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在去年3月制定後必須有公告期限,期限內若有民衆提出異議就須重新修訂,去年11月已再次公告,因而延至今年3月送審。民衆或業者呼籲希望縣府能加速立法,並舉辦公聽會建立共識,讓慢車自治條例能夠符合實際需求,並能落實執行,讓遊客多一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