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參政權 學者促政院撤回選罷法修正案

前總統陳水扁8日臨時決定北上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新臺灣國策智庫舉辦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面對媒體追問,沒多做迴應,僅表示「研討會要開始了」。(趙雙傑攝)

新臺灣國策智庫昨天舉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與會學者專家認爲,該條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以及罪刑法定等原則,呼籲行政院撤回,待考慮周延再提出。綠委莊瑞雄也表示,此案爭點很多,內政委員會今日將進行朝野協商,討論修法內容。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犯洗錢罪即將入獄,行政院之前提出選罷法修正案,其中第26條規定涉犯《洗錢防制法》等罪者終身不得參選,草案一旦通過,陳致中形同要退出政壇,陳水扁爲此上週北上請願。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指出,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若有例外雖然可以剝奪,但這是刑法的專屬管轄,除非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纔會終生褫奪公權,他痛批提案修法的人「頭腦康固力」。

法學教授張正修也炮轟民進黨自稱尊重人權法治,怎會出現這種草案,「我真的是嚇了一跳」。現在因爲要選舉,爲了表示清廉就這樣做,但「清廉也要用腦筋!」

與會者呼籲行政院踩剎車,先撤回案子待考慮周延再提出。

陳水扁昨也低調出席研討會旁聽,但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僅表示「研討會要開始了」,隨後就默默坐在座位上做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