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型人行道違停去年達千件 豐原警4月起共開罰508件

臺中標線型人行道去年違停案件取締1052件,豐原警分局自4月起強力執行取締,包含違規臨時停車、駕車行駛人行道等共4大項目,至今已取締508件。圖/民衆提供

行人安全意識提高,中市府爲撕去「行人地獄」標籤,陸續加強照明、行人專用道、行人時相等軟硬體設施,其中「標線型人行道」卻屢遭違停車輛佔用。豐原警分局自4月起加強取締,包含違規臨時停車、駕車行駛人行道等共4大項目,至今已取締508件;分局長林大爲表示,盼達到2030年前道路交通死亡人數降低30%的目標。

臺中標線型人行道去年違停案件取締1052件,有民代建議仍應有實體阻隔的改善措施,防止車輛違停,維護行人安全。豐原警方今年4月起執行「佔用標線型人行道執法專案勤務」,盼透過強力執法,短期內淨空標線型人行道。

豐原警方表示,此次專案,同時針對「駕車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與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不禮讓行人」4大項目加強取締,以維護行人安全,4月至今共取締508件。

除強力執法外,豐原警方也加強民衆交通安全意識觀念,舉行校園、社區座談,轄區活動宣導等,確保民衆對交通易肇事的12項違規行爲,有明確認知,盼出門都能提高警覺,降低事故發生率。

分局長林大爲表示,交通安全執法並非以處罰爲目的,最主要是希望導正駕駛人安全駕駛觀念,提醒行車應多禮讓習慣,並強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期盼達到2030年前道路交通死亡人數降低30%的目標,讓市民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臺中標線型人行道去年違停案件取締1052件,豐原警分局自4月起強力執行取締,包含違規臨時停車、駕車行駛人行道等共4大項目,至今已取締508件。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