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通過 「附隨組織」也例入不當黨產條例名稱
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立法院25日終於進入逐條討論階段,由於朝野對法案名稱仍有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既然民進黨立委們都批判國民黨,那法案應該改爲「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不過,經過表決,綠營仍以人數優勢通過,決定法案名稱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爲處理黨產,立法院初審通過版本的名稱爲「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民進黨團提修正動議將名稱改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爲「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更提出修正動議改爲「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
對此,賴士葆說,這個法案是針對國民黨的,「奉勸老柯,學學孔子的弟子,澹臺滅明者,行不由徑,開大門走大路,光明磊落」,既然這個條文,委員們都批評國民黨,條文名稱爲何不敢直接用國民黨?而立委曾銘宗則提議,除了「附隨組職」外,希望法案名稱能將「基金會」也列入。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批評,綠營明明有針對性,又不願承認;立委陳超明更怒罵,歷史有一定的背景,國民黨當初讓臺灣成長茁壯,「你們真的是過河拆橋!自以爲是的正義不是正義!」
不過,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回嗆,開刀割除毒瘤有沒有針對性,「當然有針對性!」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表示,支持民進黨團的版本,且附隨組織更重要,例如婦聯會、救國團等,「這些附隨組織不用查嗎?」;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認爲,期待法案一體適用,親民黨認爲應用「政黨黨產條例」會比較符合。
經過記名錶決,最後以贊成70人、反對33人、棄權3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版本,法案名稱正式訂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賴士葆的提案,則有32人贊成、74人反對;國民黨團的提案爲34人贊成、72人反對。
▼立法院針對黨產條例名稱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後,民進黨立委歡呼鼓掌。(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