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昂絲爸爸過慣富人生活 被女兒開除狂砍小三養兒津貼

記者吳家寧綜合報導

馬修(Mathew Knowles)原本美國流行樂壇天后碧昂絲(Beyonce Knowles)的爸爸經紀人年收入曾超過美金臺幣9089萬元(以下都是臺幣),在2011年被女兒開除後,賺進的金額驟減,無法降低開支的他,於是向法院聲請降低給小三的「子女撫養費」。

▼ 馬修過慣富人生活,被女兒碧昂絲開除砍小三養兒津貼。(圖/翻攝自網路

馬修在1980年和緹娜(Tina Knowles)結婚,生了2個小孩索拉吉(Solange Knowles)和碧昂絲,2個女兒日後都成了R&B歌手,他擔任了碧昂絲的經紀人,他因爲搞大亞歷山卓(Alexsandra Wright)肚子老婆在2009年離婚,現在每個月給小三36萬元「子女撫養費」。

壞事接二連三發生,馬修在被女兒碧昂絲開除之後,2013年賺進了384萬元,和之前比起來相對較少,可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花費仍然居高不下的他,甚至需要清算自己的家產才得以支付,接着向法院聲請降低給舊情人的「子女撫養費」,最後判定從原本應給的36萬元,降低到7萬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