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元旦4新制上路 補助舊社區安裝充電樁

北市府公佈明年元月上路新制,年一月起將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49%設置,圖爲充電樁示意照。(本報資料照)

北市府公佈明年元月上路新制,共有4個項目,其中明年起實施8層以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明年3月前未完成公安申報,可依建築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開罰,最高可罰30元。另爲推動2050淨零碳行動,明年一月起將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49%設置。

建管處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北市建築物達8層樓以上(含8樓)均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共用部分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16層以上應每2年申報1次。檢查項目爲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其他新制,包括包括北市廢除化糞池或改設爲污水坑,補助再加碼,由5.2萬至12萬元提高到6.5萬至15萬元。另外,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並訂定「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 」。此外,民衆若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相關問題,歡迎隨時向建管處詢問,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387。

建管處指出,已經編列112年度補助費用100萬元,明年1月1日生效的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詳細內容、相關表格及各有關資訊,建管處已經放在網上「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另外,原民會研議修訂臺北市輔助原住民設立勞動合作社補助須知,將原住民族事業體,納入輔助範圍,並新增獎補助項目,並將須知名稱修正爲臺北市輔助原住民族合作社及事業體發展補助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