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電動車充電樁 北市訂定規範因應未來需求

北市訂定社區管理電動車充電設備規約範本,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電動車輛爲近年推動零碳排生活趨勢,臺北市政府訂定社區電動車輛充電設備設置及管理維護範本,社區可制定相關規範,效力等同於規約。

營建署於2019年5月29日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規定要求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設備及裝設空間,因應未來電動車輛充電需求。

臺北市建管處說,內政部在2019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加上近期常接獲社區或管理委員會詢問設置充電設備事宜,因此提供管理辦法範本供民衆參考。

建管處指出,北市各公寓大廈社區規約內還沒有電動車充電設備設置、管理及維護等相關規範,建議可以參考建管處「臺北市社區電動車增設充電設備管理辦法參考範本」,基於條例授權,社區可制定相關規範,效力等同於規約;俾利後續管理維護所需。

建管處長劉美秀處表示,規範內明定社區內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之管理事務,歸屬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委員會,有需求的社區可以到「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下載,請各位市民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