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宣佈:5/1起13處量販店禁用免洗餐具 可因疫情申請暫時使用
▲臺北市13處量販店,5月1日起內用禁止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示意圖/記者陳涵茵攝)
臺北市環保局16日宣佈,臺北市13處量販店,5月1日起內用禁止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因疫情影響,業者可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一次3個月爲限。
環保署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北市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已於今年1月起施行;13處量販店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實施對象包括6品牌,愛買、大潤發、家樂福、好市多、IKEA宜家家居、特力屋,共13處量販店。
內用禁止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且不得以餐具套塑膠袋盛裝食物。
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業者可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應說明無法確保餐具衛生而使用的具體理由,供環保局審覈。
環保局說明,爲兼顧環保及食安,市府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等食安規定,不定期查察各量販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
環保局表示,疫情期間建議消費者仍以自備餐具爲主,以業者提供的環保餐具爲輔,儘可能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纔是兼顧健康與環保永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