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商業區30年以上建物 7月起須外牆申報

臺北市文山區再興社區一棟大樓外牆19日突然倒榻,所幸無人傷亡。(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文山區日前發生屋頂女兒牆崩塌案件,引發關注。臺北市建管處今宣佈,自今年7月起,商業區核發使用執照起算滿30年以上建築物,將進行申報,並於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申報。

建管處表示,本市針對規模達地面11層以上,自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算滿15年或評定外牆具有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首創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因達15年及30年以上建築物數量龐大,考量行政資源量能,律定每期申報時限爲1年,依「由公而私、公安優先」原則推動申報,制定土地使用分區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年份作爲分期分類期程順序。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已逐步通知應辦理外牆申報之公有建築物管理單位,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期能對於私有建築物申報之正面示範。

劉美秀說,今年7月起以商業區且核發使用執照起算滿30年以上建築物爲申報對象進行申報,並於112年6月底前完成申報。未申報將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裁罰1到5萬元。

劉美秀強調,爲降低申報人辦理申報成本並促進申報程序合理性,已修訂申報辦法、培訓計劃、人員管理要點、補助作業要點、作業書表等相關法制程序,另外也新增專業檢查人員資格、增加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亦可辦理申報程序,以降低申報人之診斷費用,使檢查費用更爲合理等策進作爲,落實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作業,達到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之目標。

市民如欲進一步瞭解申報辦法及申報補助等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頁(http://dba.gov.taipei),點選建物外牆安全專區中,查詢申報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