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申請上市櫃 仍須登興櫃滿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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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打造更友善市場環境,櫃買中心表示,自明年起,將興櫃一般板及戰略新板整並,使興櫃迴歸爲單一板塊之預備市場,相關公司仍需登錄興櫃滿六個月纔可提出上市櫃申請。

整並後的興櫃市場交易制度維持原一般板之推薦證券商造市商角色與議價制度,且不限定交易對象,一般投資人均可參與。

配合興櫃市場自明年起將一般板及戰略新板整並,臺灣證券交易所13日公告修正「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條之1,將原先要求申請上市公司「須登錄興櫃滿六個月且登錄興櫃期間須含登錄一般板滿二個月」之規定,迴歸爲「須登錄興櫃滿六個月」。

櫃買中心表示,證交所刪除申請上市「須登錄興櫃一般板滿二個月以上」的規定,主因明年起興櫃市場兩板整並,將不再存在一般板及戰略新板的差異,但修法過後,申請上市之公司仍須登錄興櫃滿六個月纔可提出申請,而申請上櫃亦同。

至於外國公司申請第一上市,則可採申報上市輔導或登錄興櫃六個月,若是採登錄興櫃滿六個月者,亦刪除登錄興櫃期間須含一般板二個月之規定。

另外,有鑑於明年兩板整並規劃,櫃買中心也補充,受理申請登錄戰略新板案件之最後收案日爲11月30日;至於既有戰略新板公司,若未規劃於今年底前申請轉至一般板,屆時則會批次轉入整並後興櫃市場,相關公司無須另行遞件申請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