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計程車春節運價加收30元 未按表收費將處9000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春假期間走春拜年乘車需求,爲鼓勵計程車運將疏運旅客,臺北市公運處16日宣佈,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劉彥宜攝)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春假期間走春拜年乘車需求,爲鼓勵計程車運將疏運旅客,臺北市公運處16日宣佈,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將自明年1月22日開始至2月2日止,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此外,今年已開罰4案未按表收費,每案處9000元。
公運處一般運輸科長洪瑜敏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將自明年1月22日開始至2月2日止,以上車時間爲準,共計12天,於臺市境內上車的乘客請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洪瑜敏提醒,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民衆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並撥打1999申訴,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今年已開罰4件未按表收費,每件裁罰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