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電動自行車事故增、取締降 議員轟警方疏於執法

立院通過「電動自行車」修正案,臺北市議員潘懷宗籲空窗期間更應加強管理。(潘懷宗提供)

電動自行車事故年年激增,臺北市議員潘懷宗質疑,北市取締件數4年來已降低7成,月平均事故卻增加近1倍,他痛批警方疏於取締、肇事才管,眼看修法掛牌還有2年緩衝期,期間應加強執法力道。對此,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允諾,未來將加強執法取締。

交大也強調,自2019年修法新增電動自行車需戴安全帽罰則後,經警方歷年強力執法作爲下,民衆守法意識提升,違規狀況有減少趨勢,爲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未來將持續加強取締電動自行車違規,以維用路人安全。

全臺約有65萬輛電動自行車,但行駛亂象百出,立法院上週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電動自行車」更名爲「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懸掛牌照、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限制騎乘年齡在14歲以上等,並制定2年緩衝期。

潘懷宗指出,北市電動自行車違規態樣包括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闖紅燈、行駛於人行道及闖紅燈等,2019年時取締件數高達1028件、2020年594件、2021年403件、今年1至3月爲93件,有逐年降低趨勢,月平均件數更從2019年的87件,降低至今年的31件,降幅近7成。

反觀肇事數卻逐漸攀升,潘懷宗表示,北市4年來累積肇事件數共316件,造成225人受傷、無人死亡。2019年時,總件數爲72件、46人傷,隔年卻暴增到109件、77人傷,去年則是101件、83人傷,加上今年3月底數據,月平均件數增加至11.3件,相較4年前增幅近1倍。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慢車類的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應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價格比機車便宜又無需考照,因此成爲移工最愛。潘懷宗指出,實際上許多電動自行車都被改裝,速度跑得比機車還快,飆速情況處處可見,但北市取締的超速案卻掛蛋,無疑放任違規運具滿街跑。

潘懷宗認爲,違規與肇事雖然未有絕對關係,但經常性違規確實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對於北市肇事倍增、違規卻遞減的現象,他要求警方加強取締,不能因爲未掛牌就視而不見,放任電動自行車恣意違規。

對此,交通警察大隊長塗國卿允諾,將在掛牌2年緩衝期內,針對現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新制上路後也會依新規定辦理,未掛牌將會有罰則,但目前無法目測最高時速,未來會配合監理機關檢驗,必須符合25公里法定速限,現階段車主若自行改裝電動自行車將罰1800至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