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1款辣椒粉」農藥殘留超標! 最重可罰2億

▲辣椒粉檢出農藥殘留違規。(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調味料專案抽驗結果,其中有1件辣椒粉檢出農藥「二‧四地」殘留超標。違規產品爲士林區的民友商行(民友超級商店),來源爲雲林縣的永興辣椒行,該產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此次抽驗40件調味品,包含10件醬油(膏)、10件進口調味粉、10件調味醬、5件披薩醬及5件辣椒粉,依產品屬性分別檢驗12項防腐劑、3-單氯丙二醇、三聚氰胺、環氧乙烷、蘇丹色素、13項甜味劑、二氧化硫及農藥殘留方法(六),其中1件辣椒粉檢出1項殘留農藥「二‧四地」0.1ppm(標準:0.05ppm)。

林冠蓁說明,殺草劑「二‧四地」爲農業部公告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的農藥,覈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目前已通知販售商立即下架不符規定產品,該產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經追查「辣椒粉」來源爲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進行查辦。

林冠蓁提醒,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若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污染物,落實供應商管理及把關進貨食材安全衛生。

北市衛生局呼籲,自108年1月1日起,包裝醬油依製程應標示「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及「釀造」字樣,消費大衆在購買調味料時,應先慎選有信譽的店家並確認產品有清楚明確的產品資訊,如有無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