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壯世代 吳春城:願受檢驗
民衆黨立委吳春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立委吳春城「壯世代」爭議延燒,臺北地檢署已主動籤分「他」字案偵辦,案由爲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吳春城昨天表示,絕對有信心接受檢驗,但求公平公正,不要受政治力介入干預。
吳春城指出,他陷入政治風暴以來,沒有選擇回擊民進黨,反而儘量少迴應,正是因爲不願因爲個人爭辯而影響壯世代,影響臺灣超高齡社會的重要政策;非常歡迎檢調已介入調查,但求公平公正,不要受政治力介入干預。
吳春城表示,他擔任立委前經營企業卅年,所有財產依法納稅,依法申報。民進黨記者會指控他創辦的公司承接政府標案,請問一個民間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申請標案到底那裡不法?去年二月一日之前,他只是一介平民,從未也無能力施壓任何單位,也望媒檢詳查。
吳春城指出,壯世代商標是四年前產物,標章專利已聲明放棄。這四年他在努力的就是壯世代公共化,四年前壯世代剛推動,商標註冊是避免名稱被濫用的必要手段,而一旦壯促法上路,就決定放棄,過去沒有用標章謀利,未來更不會。相關單位都已聲明放棄標章所有權,同時已着手放棄之行政程序。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吳春城明顯違反利益迴避,不只該處卅萬元到六百萬元罰鍰,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更應該將吳春城送紀律委員會。
郭國文指出,吳春城發明了「壯世代」這個詞,並擔任壯世代協會理事長,更申請專利,上任立委後不只提意義不明的專法,更提預算案要求體育署補助對象要包含壯世代,這種圖利自己的行爲已違反了「利益迴避法」、「立法委員行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