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有線電視斷訊 NCC罰10萬

NCC委員會議2日決議裁處北都數位有線電視公司10萬元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有廣法)第66條第4款及該會裁處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規定,裁處北都數位有線電視公司(以下簡稱北都數位)臺幣10萬元罰鍰。

NCC強調,近兩年因頻道授權費用爭議無法達成合意致生糾紛不斷,參考加拿大CRTC及國內仲裁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之相關規定,NCC研修有廣法第55條及增訂第55條之1至之4草案,強化調處程序及引入仲裁機制,以減少授權爭議及斷訊情形發生,後續修法依法制作業召開對外說明會,彙集各界意見,尋求社會共識力求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保障消費者視聽權益

NCC指出,北都數位在10月1日零時至11時許,停播大享多媒體代理之東森幼幼臺及緯來育樂臺等節目,並以Boomerang卡通臺及Eleven Sports 1臺替代,違反有廣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北都數位未依其原有營運計劃營運,亦未取得NCC許可停播前揭2個節目,影響臺北市5萬餘戶收視。

NCC考量頻道屬性客訴情形、替代頻道及訂戶保障措施因素後,裁處北都數位新臺幣10萬元。

NCC表示,該案業經1次調處會議及2次協調會議,惟雙方對107年度授權費用仍未達成合議,頻道代理商事先提供下架同意書,惟北都數位明知該頻道不授權播出日期,卻無事先妥爲處理,致頻道停訊。

NCC呼籲,有線電視系統與頻道供應事業雙方應重視公衆視聽之權益,在恪遵相關規定及保障訂戶權益下,雙方應建立互信關係積極協商洽談,若有協商不成而無法繼續播送者,應取得頻道供應事業下架同意書及研擬消費者保障措施,依有廣法規定提出頻道異動申請,獲NCC許可後,始得將頻道下架,以保障公衆視聽之權益,並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事業之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