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立委生命安全 院內開車不踩油門限速15公里
「叫我們搭計程車到立法院來,像話嗎?」立委除了嬌貴到不能坐計程車以外,在立法院內行走也因爲感到性命堪憂,所以立法院在院區內的出入路口加設了限速標誌,開車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只比臺大醫院前的常德街前快了5公里。臺灣市區道路速限通常由地方交警或主管單位根據需要訂定,在巷弄最低速限時速30公里,學校醫院附近速限有時會降至25公里。
據瞭解,臺聯立委周倪安在立法院有一次差點被快車撞傷,結果到秘書處反應以後,立法院加設了15公里限速標誌。對此,立法院總務處交通科指出,限速的告示牌是今年1月1日起經過委員提案通過設立的,由於每日出入立法院的人數相當多,以安全爲考量的前提下,才加設這些限速標誌。
▼臺聯立委周倪安。(圖/記者賴於榛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指出,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臺北市區就有3處因坡陡、彎路和車行空間狹窄,所以規劃速限30公里:南港區南深路37號、文山區萬壽路山區道路(近政大一街215巷)以及信義區基隆路車行地下道北端入口處。其他路段的法定速限表,可參考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但實際還是依照現場參考標誌爲準。而臺大醫院前的常德街限速爲10公里。
▼在立法院內開車請減速慢行。(圖/記者林信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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