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清查既有OIU保戶 12月底前完成

保險副局長張玉𪸩。(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將於28日上路,保險局正式要求所有保險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清查所有既有的海外OIU(國際保險分公司)保戶,確認其身分風險程度

繼日前銀行局要求清查海外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既有客戶證期局要求券商清查海外OS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既有客戶後,保險局也加入。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保險公司需於12月底前,清查所有海外OIU的保戶身分,確認其風險程度,但客戶可以交由第3方協助辦理身分認證程序,例如律師會計師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截至3月底止,有9家保險公司在海外成立共19家OIU,包括南山富邦國泰臺壽全球新光安達、三商美邦中壽等9家公司,今年前5月保費收入累計6499萬美元,以南山人壽的累計保費1984萬美元最多,其次是富邦人壽1462萬美元,國泰人壽則以1446萬美元排名第3。

除清查既有OIU保戶外,保險局也同步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要求強化OIU保戶投保時身分確認。境外自然人應驗證至少2種身分證件(例如:護照、身分證等),境外法人則需出示該地機關核發的法人註冊證書公司章程董事職權證明書、存續證明等文件。且保戶必須提供住址,讓OIU可做實地查訪或電話訪查

保險局表示,保險公司不得勸誘或協助境內保戶轉換成境外客戶投保,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對此制定相關內控制度。爲了讓保險公司有緩衝時間,明訂從2018年元旦起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