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錢進公建鬆綁 上限升至45%

金管會放寬保險業對同一社福及公建投資上限到45%。(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引導保險業積極參與政府推動的各項公共建設投資,並持續擴大保險業的資金運用管道,金管會放寬保險業對同一社福及公建投資上限,從35%放寬到45%。

金管會今(20)日宣佈,完成「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修正草案預告程序,近日內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賡續辦理法規發佈事宜,此次管理辦法增加保險業資金參與公共投資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的彈性,修正重點包含:

一、增列不具公共投資性質的殯葬設施爲保險業得從事專案運用項目的投資標的

二、 增列社會住宅老人住宅爲保險業得從事的公共投資標的。

三、 提高保險業對於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所列公共投資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的同一對象投資限額至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45%。

另外,金管會將對保險業投資標的爲既成且可利用的殯葬設施,規定該殯葬設施的經營管理人,應有一定條件的經營及財務能力,如該設施的經營管理人應符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鑑爲優良、甲等或相當等級以上的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