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誤將女嬰指甲剪太深 父母竟強迫拔指甲、逼籤4百萬本票

謝姓女嬰的手指甲被剪太深而流血。(程炳璋翻攝)

臺南市陳姓女子透過彭婉如基金會介紹,以每月3萬元代價謝宅擔任保母,24日在照顧兩個月大女嬰時,不慎將女嬰指甲剪受傷,遭謝姓父母追究,陳女被迫自剪4只指甲到流血,還簽下400萬本票,事後到警局提告妨害自由,謝父也反告傷害,稱只希望陳女鄭重道歉,若獲賠400萬會捐出去。

37歲陳女士擔任保母工作兩年,是彭婉如基金會登記在案的保母,曾服務過4個案家都未發生糾紛,在基金會介紹下到謝宅照顧兩個月大女嬰。

陳女24日時見到女嬰指甲有些尖銳,幫忙剪指甲,卻不慎剪太深流血,遭女嬰母親發現,她幫忙擦藥包紮後下班。謝父返家見愛女四根手指頭都流血,傳訊息質問陳女,謝父指出陳女回訊口氣冷淡,感覺事不關己,越想越生氣,隔日找基金會督導出面協調。

陳女指謝父在協調過程中,找來小弟助陣恐嚇,並提供鉗子,要求她拔指甲「一指底一指」,陳女無奈,依言拔下自己左手拇指、中指、無名指及小指指甲,卻因爲拔除乾淨,遭謝父改要求一指賠100萬,陳女簽下400萬本票才離開。

謝父否認指控陳述當時自己稱「女兒手指頭在自己心目中無價,1跟手指頭要算你100萬這樣嗎?」沒想到陳女丈夫竟一口答應,說要分兩期償還,謝父說「對方若賠400萬,會把錢捐出去」。

陳女離開現場後,立刻向警方報案,提告妨害自由,且因害怕謝家找小弟報復,避走北部,謝父事後得知,也反控傷害。

彭婉如基金會派員參與整個協調過程,還有人員代表和解書上簽字,但基會人員稱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