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責任險過期 薛瑞元:最高可罰300萬元

衛福部長薛瑞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遭查出責任險已過期近半年。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今天表示,將立刻通知轄管臺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薛瑞元今天上午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社會安全網缺失檢討及具體改進作法」。立委聚焦臺北信義區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累計14人通報、其中2人送醫不治,稍早新北又新增3例。

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洪孟楷質詢指出,寶林茶室臺北共5家分店,除出事分店外,衛福部是否瞭解其他分店狀況。薛瑞元迴應,北市5分店均已停業,食物中毒原因初步鎖定粿條,且身體不適者都是在同一家分店吃到這項產品。

洪孟楷接着追問寶林茶室責任險過期議題。薛瑞元表示,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凡有商業登記、公司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都要投保,否則可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會立刻通知所在地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開罰。

衛福部指出,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