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改機車太蝦趴遭警方盯上 遇盤查一開口下場慘了

高雄市30歲邱姓男子9日深夜騎車出門買宵夜,沒想到因爲加裝閃爍器燈光遭到巡邏員警盯上。(高市鳳山分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市30歲邱姓男子9日深夜騎車出門買宵夜,沒想到因爲加裝閃爍器燈光遭到巡邏員警盯上,員警上前查證身分時,邱男一開口酒氣馬上撲鼻而來,經酒測酒測值爲0.38,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但不只酒駕吃上苦頭,邱男因改裝機車被員警開單告發,得處900至1800元以下罰鍰。

邱男當時在鳳山區中山路停等紅燈,巡邏員警一看到爆閃的燈光便告知同仁「幫我攔那臺車」,員警上前盤查身分時,邱男回話過程中酒味不停飄散而出,員警詢問是否有喝酒,邱男照實回答喝了3瓶的海尼根。

經酒測後,邱男酒測值達0.38,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改爆閃車燈部分,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900至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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